综合通知

关于开展荣誉/客座教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 11:29: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7〕6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对荣誉/客座教授的管理,促进荣誉/客座教授与我校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现组织开展中国医科大学荣誉/客座教授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落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荣誉教授

1.荣誉教授是学校授予校外人士的最高荣誉称号。

2.荣誉教授职责:所聘任的荣誉教授应能提高学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推动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校发展建设。应不定期来校做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并对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给予咨询、指导。

(二)聘期内客座教授

1.客座教授是带有荣誉性质又承担一定义务的学术称号。

2.客座教授职责:所聘任的客座教授能够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医疗等发展作出实质贡献,并且至少能够履行以下一项职责:1.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本学科相关课程或前沿性讲座;2.协助学校开展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工作,合作培养青年学术人才和研究生;3.参与学校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或研究工作;4.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学校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促进所在学科追踪其国际前沿;5.能对学校发展起到重大作用或做出实质性突出贡献。

二、考核要求

(一)由合作人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填写《荣誉/客座教授年度考核简表》(附件2)

(二)学院审核后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前,将汇总后的《荣誉/客座教授年度考核简表》盖上学院公章,报送至沈北校区综合楼1505室,电子版发送至cmursc@cmu.edu.cn

 

联系人:刘禹彤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电子邮箱:cmursc@cmu.edu.cn

 

附件:

1.中国医科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荣誉/客座教授年度考核简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