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自2010年起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五)能全职在港工作两年。
(六)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其他要求详见全国博管会网站: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_Show.aspx?InfoID=0af1ff9d-2ac4-474e-82cc-e005366dc692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申报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将下述纸质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3份报送推荐学校人事处1505室,装订要求为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并将所有所需材料如下:
1.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
2. 《“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2)
3. 身份及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4. 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三)有关要求
申请人须于3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综合楼1505,申报表与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以“姓名-2018年香江学者项目申报”命名后发送至邮箱:cmursc@cmu.edu.cn。
为不影响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请申报人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二)申请人须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个人项目申报。
联 系 人:赵昕、吴雨诺
联系地址:综合楼人事处1505室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附件:
1.全国博管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
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4.“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
人事处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