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辽教办电《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学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规定》。
(二)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见附件1《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条件》)。外语水平要求见附件2《2018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四、申报方式
(一)个人申请
填写《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基层单位推荐表》(附件5)并于2018年4月1日—10日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留学信息(见附件3《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报指南》)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 二级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负责人签署《单位推荐意见》,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审批 学校人事处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辽宁省教育厅。
(四)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8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派出与管理
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国家和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规定》执行。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逾期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出国前需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详见:人事处网站【出国进修】中国医科大学出国事务指南)
(三)材料一旦上交学校,未经学校许可,擅自取消网上报名人员,取消2年出国研修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需于4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网上应提交材料)与基层单位推荐表(附件5)各2套报到学校人事处,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不超过500字)及申请材料(网上应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mursc@cmu.edu.cn
(二)联系人: 刘禹彤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办公地点:中国医科大学综合楼1505室
附件:
1. 2018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请条件
2. 2018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3.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报指南
4.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材料说明
5.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基层单位推荐表
6.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