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开展九月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0:56:42       点击数:

各院、部、处:

8月2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龙温泉休闲酒店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火灾造成20人死亡,暴露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隐患。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局通知要求,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全校各学院、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排查存在的火灾事故隐患;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暨九月份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4、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规定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按规定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9、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10、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站在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安全发展,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并配合督导检查,并于9月底前将自检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无隐患。

联系人:李坤,联系电话:15998330665

 

附件:综合监督检查部位清单

 

 

                     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