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院、部、处:
2020年《安全责任状》的签署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23日(周一)8:30-16:30到公安处领取《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于12月26日下班前将两份《安全责任状》返还公安处。公安处在《安全责任状》上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各部门一份(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状领取、返还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一楼110室 公安处综合科
联系人:刘洋 18900910451
公安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