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医大校发〔2022〕94号)相关文件(以下简称“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体系建设,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系列工作内容
(一)组织建设和规章制度编制
1.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成立院级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院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担任组员。
2.成立学院学业帮扶小组,学院选拔核心骨干教师,成立学业帮扶小组,统筹负责学院收到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的全面实施,要分析被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业提升计划,指导涉及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导师提升学业指导效果,降低学院学业预警人数。
3.结合学院实际,完善本科导师选聘流程、制定考核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推进本学院学院学业指导体系建设及完善工作。
院级两个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5月21日前完成);院级管理规定(6月15日前完成)。
(二)统计学院学业预警学生情况
学院结合教务系统成绩情况开展对2018-2021级(不包括2022届拟毕业生)学生学业成绩统计,按“文件”精神确定学业预警分级情况,并报送各级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同时启动预警学生的学业导师选配,报教务处备案。(完成时间5月21日)
(三)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
按照“文件”精神,各学院根据学院及专业特点,启动本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选聘工作,其中出现预警的学生必须配备学业导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完成毕业实验设计及论文答辩的专业,建议学业导师的聘任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统筹考虑。各学院每月固定安排一位学业导师参与学校“导师云讲堂”活动。
(学业预警学生的导师配备完成时间5月21日;其他学业导师的选配按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于6月15日前将选聘导师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名师有约”导师名单的备案工作
各学院统计符合“名师有约”活动要求的教师名单(院士、长江学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专业或学科带头人等),将名单报送教务处。每月协调一位“名师”参与学校“名师有约”活动。(导师名单及参与6月活动名师信息完成时间5月21日)
(五)开展院级学业指导特色活动
结合学院、专业实际情况,规划设计学业指导类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可包括:导师云讲座/云空间、社团类学业活动小组、学业分享沙龙、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开展特色的学业指导活动。鼓励跨学院、跨校区邀请学业导师开展活动。
各院系做好学业指导活动的总结与存档,每月报送一篇活动新闻或优秀活动案例至教务处,以经验交流、新闻通稿等形式在学校/教务处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持续性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5月2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1-4项)至教务处:
1.成立学院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学业帮扶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统计各级学业预警学生及预警学生学业导师名单,经学院教务和学生部门共同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学院"名师"导师名单(应报尽报),报教务处备案;
4.报送6月参与校级"名师有约"及"导师云讲堂"的导师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5.常态化启动学院学业指导各类活动及学院学业帮扶工作;
(二)6月15日前,完成以下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1.出台学院学业指导工作管理规定;
2.完成学院本科学业导师选聘工作;
(三)持续性工作,每月30日前学院报送以下材料到教务处:
1.报送每月一名"名师"及"学业导师"参与校级"名师有约"及"导师云讲堂"。
2.持续开展学院学业指导系列活动,每月推荐一篇活动新闻或优秀案例。
3.导师学业指导与学业困难学生学业帮扶工作,形成学业导师指导记录和帮扶档案。
三、其他
其他不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联系。
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科马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57
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
附件: 1.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各级学业预警学生名单.xlsx
3.预警学生学业导师名单.xlsx
4.学院"名师"导师名单.xlsx
5.学院6月参与校级"名师有约"及"导师云讲堂"的导师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