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度申报辽宁省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2 10:40:06       点击数: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3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工作,经过专业申报、专业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校内专家评审,确定申报生物技术、精神医学、公共事业管理3个本科专业为辽宁省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日至11月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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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