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文件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和《中国医科大学加强校际合作工作实施方案》(医大学科发〔2020〕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校际合作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内各二级学院,第一、二、四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根据要求,由教务处牵头并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联合培养(本科生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教学基地共享、教育教学平台共享)两个方面,均为本科教学范围,请分别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校内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经过校内筛选公示后,报送辽宁省教育厅。
三、材料要求
(一)2020年我校获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见附件3),原则上本次不再继续申报。
(二)2020年申报但未获批的项目可以继续申报。
(三)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
四、申报方式
请于5月7日上午8:00前,将附件1-2,报送至邮箱:w1687371594@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书(联合培养)
附件2:项目申报书(资源共享)
附件3:2020年我校获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附件5: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加强校际合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