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成绩管理,现将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范围
1.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在交流期间所学课程与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以申请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由院系选拔前往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交流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由教务处统一进行认定,不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2021级、2022级、2023级(107期、108期、109期)学生,符合学分制课程免修学分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课程的学分转换。教务处已统一办理2023级(109期)高考成绩135分及以上学生的免修(通过正方系统查看个人信息,学生标记中含“英语高考”即为已办理完高考成绩135分及以上免修2学分,不用提交材料。)
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提交材料流程
1.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填写“中国医科大学校外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中认定后的内容不用填写,其余如实填写,并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到院系签字盖章后,于10月25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707室。
2.申请学分制课程学分认定的学生,填写“中国医科大学学分制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中认定后的内容不用填写,其余如实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和相应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院系签字盖章后,于10月25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707室。
申请学分制课程学分认定的学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汇总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有课程认定需要的学生请按规定时间和流程办理;
2.审核结果由教务处反馈至各学院,并于本学期期末录入至正方系统。
中国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