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信息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相关通知,现将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具有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2026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不得兼报

2.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报送要求

1.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各项课题不能兼报

2.各学院要确保35岁以下的青年申报者占申报总数的比例不得少于35%

3.各学院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不得以同一题目申报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各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4.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经各学院审核汇总后报至教务处,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5.各学院报送至教务处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附件2);

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附件3);

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

④项目推荐函(附件5),由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扫描;

⑤以上材料以“单位名称+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命名,每个申报课题以“单位+姓名”单独命名一个文件夹,电子文档分别以“姓名+申请评审书”“姓名+匿名申请评审书”命名。电子版材料请于2026519日前发送至邮箱:jwcsjjxk@cmu.edu.cn

6.各学院报送至教务处的纸质版材料包括

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6版)》一式1份(需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本人签字,未签字不予受理。“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由学校统一处理,评审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6版)》一式2份;

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

④项目审核推荐函,由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1份;

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26519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文件报送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综合楼706室

联系电话:024-31939056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