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学业导师
关于继续推进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关于继续推进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专业:

 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满足本科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出台《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医大校发〔2022〕94 号),推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学校、各学院积极探索以专业为抓手,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全面落实策略,部分专业已完成全员配备学业导师,其他专业也对存在学业困难学生配备了学业导师。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现将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成本科生学业导师配备

1.临床医学专业:在保障存在学业困难学生配备本科生学业导师的基础上,同时实现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和有强烈意愿的学生配备专门导师;临床医学专业由临床一二三系与第一、二、四临床学院协同配合,按照教学轨道所属情况完成学业导师配置。

2.其他专业要求全员配备本科生学业导师。

3.有针对性的开展对2019级五年制各专业、2020级四年制各专业优质学生的学业指导与引导,增加优质研究生学苗及未来师资贮备量。

二、加大本科生学业导师宣传力度

1.教务处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门栏目,宣传优秀本科生学业导师事迹。请各学院推荐本科优秀学业导师事迹材料;

2.鼓励和支持各学院积极组织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宣传工作,拍摄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本科生学业导师视频,增加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形成良好的学校氛围。

三、提升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效果

1.加大本科生学业导师培训力度。学校将定期邀请专家开展相关培训活动,提升学业导师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巧。最大程度激发出学业导师工作热情,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利用自身职业及社会资源优势,引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启蒙、探索和规划。

2.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交流活动。鼓励各学院推荐优秀学业导师开展各类学业导师交流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等灵活形式,分享优秀经验。

3.鼓励学业导师增加业务学习,熟悉教学规律,熟悉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有的放矢的开展指导工作。

4.鼓励学业导师以本科生学业指导为主题申请各级教学改革课题,发表教学沦为,形成教学成果。

四、定期开展本科生学业导师考核

按照学校整体教学工作量考核工作安排,教学工作量按照学年度计算。请学院及时开展对聘用的学业导师进行周期或考核,并报教务处备案。对于考核合格的学业导师,学业指导工作纳入学业导师所在学院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导师,经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不再聘用为学业导师。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构建本科生学业导师库,每学期完成数据更新

要求:每学期初一个月内完成新学期导师配备。解除学业预警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和学院实际情况调整学业导师配备;优化学生学业导师配置,让学生更了解专业发展方向、科研潜力和导师实力,增加学生对于学校、学院、专业的喜爱,争取更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本项工作在4月中旬前完成,提交材料为学生导师库(附件1)

(二)定期宣传推送优秀本科生学业导师事迹。要求:每个月每学院推荐1-2名优秀本科生学业导师,形成宣传文案或者视频,涵盖个人简介、开展本科生学业指导事迹情况、活动照片、成果展示,视频材料等)。学院优秀学业导师视频制作请在5月份前完成。学校将在校级平台宣传推送

(三)学业导师培训活动、教改课题立项。可关注学校相关通知,也可以学院为单位邀请专家进行培训。导师交流活动可以以活动通知、活动新闻等、图片视频等资料方式提交,学校将予以大力宣传。

(四)如有不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024-31939057)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学院学生导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