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体现我院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保证学生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和宿舍管理秩序,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生校外住宿,是指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在学生家长知情并签字同意的前提下,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沈阳籍学生回家住宿,以及非沈阳籍学生到亲友家寄宿或租赁出租房住宿等情况。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在籍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 校外住宿的申请
第四条 申请条件
(一) 学生因伤、病等需要家长陪护的;
(二) 学生患传染性疾病,应予以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的;
(三) 学生因心理健康问题,本人无法适应集体生活或对他人带来困扰的;
(四) 由于其他原因不宜在学校住宿的。
第五条 申请材料
(一)学生自行到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国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并须由家长签字同意;
(二)申请租房的学生还应按照《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城市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第六条 申请校外住宿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个月。
第三章 校外住宿的审批
第七条 审批流程
(一)学生将《中国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提交至所在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形成审批意见并报主管学生工作的药学院领导批准;
(三)获得批准的学生及其家长与药学院签订《中国医科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四)药学院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备案。
第八条 对于没有充分理由申请校外住宿者,药学院有权不予批准。
第四章 校外住宿的管理
第九条 校外住宿申请中如存在谎报信息、假冒签字、伪造公章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退回其申请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者,学校有权责令其立即终止校外住宿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校外住宿申请一旦获得批准,学生须按照药学院要求搬离学生宿舍。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学校可不为其保留床位。
第十二条 对校外住宿的学生,学校将按以下方式减免住宿费:校外住宿不满半年的不予减免,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减半年住宿费,超过一年的免全年住宿费。因校外住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学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助。
第十三条 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和住宿安全。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法律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 学生校外住宿期间如有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须及时告知所在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方便学校与学生取得联系。
第十五条 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主动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校外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社会声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7日
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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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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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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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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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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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宿类别 |
□回家 □寄宿 □出租房 |
住宿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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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联系方式 |
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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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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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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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租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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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申 请 |
本人自愿申请校外住宿,已征得家长同意,了解并认同《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校外住宿规定》,保证遵守其中的各项条款。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家 长 意 见 |
本人了解并认同《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校外住宿规定》,同意孩子校外住宿。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 工 办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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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甲方: 院(系)
乙方:
为了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保证学生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宿舍管理秩序,依据《民法通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以及《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校外住宿规定》,经乙方申请并经乙方家长同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校外住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自愿提出校外住宿申请,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甲方审核批准且登记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2、乙方提交校外住宿申请应做到诚实守信,如存在谎报信息、假冒签字、伪造公章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终止校外住宿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3、校外住宿申请一旦通过审核批准,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规定搬离学生宿舍。乙方校外住宿期间,甲方可不再为其保留床位。
4、乙方校外住宿达到一定时间,学校应按相关要求适当减免其住宿费。因校外住宿所发生的租赁费用等由乙方负担,甲方不予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助。
5、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乙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恪守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遵守相关的法律,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和住宿安全,维护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社会声誉。乙方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校外住宿期间如有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主动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乙方家长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9、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乙方家长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