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体育部管理制度

中国医科大学体育部管理制度汇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国医科大学体育教研部整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发[1995] 45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发[1995]55号文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教发[1990]8号文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务院[1995]文件,《公共体育文化设施条例》国务院[2003] 38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文件;以及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04]6号文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文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教体艺[2006]6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文件,关于落实贯彻教育厅《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方案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等一系列内容要求。并结合体育教研部实际和特点,编写了《中国医科大学大学体育教研部管理制度汇编》。

《汇编》是组织、实施体育教研部各项管理工作的依据,是完成各项工作的保障,是一项规范性文件。

本《汇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各级文件要求,同时借鉴和参考了一些兄弟院校的经验,重点突出了科学性、实用性和特殊性,并在原有的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全面的总结、修订和补充。

本《汇编》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教研部简介;第二部分:管理机构;第三部分:工作职责;第四部分:岗位责任制;第五部分:管理规章制度;第六部分:相关政策法规文献等内容。

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广大教师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编写人员的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孙晓

20154


 

一、教研部简介....................................................... 4

二、管理机构......................................................... 5

三、工作职责......................................................... 6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6

(二)行政工作职责................................................ 7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8

(四)教研室工作职责.............................................. 9

(五)竞训管理中心工作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0

(六)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11

(七)体育教师工作职责........................................... 12

四、岗位责任制................................................ 14

(一)党支部书记................................................. 14

(二)教研部主任................................................. 17

(三)教研部副主任(教学)....................................... 18

(四)办公室主任................................................. 19

(五)选项课教研室主任........................................... 20

(六)竞训管理中心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主任..................... 21

(七)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主任....................................... 22

(八)体育教师................................................... 23

(九)教学秘书................................................... 24

(十)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微机操作员................................. 25

五、管理规章制度.................................................... 26

(一)教学管理制度............................................... 26

1.体育课教学常规............................................ 26

2.代、调、停课管理办法...................................... 27

3.备课制度.................................................. 27

4.听课、督查课制度.......................................... 28

5.教案检查制度.............................................. 28

6.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29

7.考试、免修、重修及补考办法................................ 29

8.课程安全管理通则(条例).................................. 30

(二)教科研管理制度............................................. 32

1.教科研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33

2.教科研队伍建设办法........................................ 33

3.教师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33

4.教师参加教科研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的管理办法................ 33

5.课题管理办法.............................................. 33

6.论文管理.................................................. 34

7.教材管理办法.............................................. 34

8.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34

9.教科研工作业绩及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35

(三)运动代表队管理条例(制度)................................. 36

1.总则 ..................................................... 36

2.运动代表队组队原则........................................ 36

3.教练员的选聘及考核........................................ 36

4.竞训管理中心职责.......................................... 37

5.教练员职责................................................ 37

6.运动员职责................................................ 38

7.运动员享有的待遇.......................................... 39

8.运动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39

9.训练的时间安排............................................ 39

10.比赛级别界定............................................. 39

11.运动队队员参加国家、省、市级比赛获得名次的奖励........... 39

(四)群体工作管理制度........................................... 40

1.课外体育活动制度.......................................... 40

2.校内竞赛管理办法.......................................... 40

(五)资料室图书借阅及管理制度................................... 42

六、相关政策法规文献.......................................... 43

一、教研部简介

体育教研部是学校独立的教学单位,承担全校研究生、本科生、的公共体育教学、群体、竞赛、体质健康检测工作目前拥有教职工24人,党员10人,全国高等医学教育学会体育分会副理事长1人,民主党派2人。其中教师21人,具有硕士学位7人。教师中教授3人,副教授4人,讲师12人,助教2人。

2001年评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被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评为优秀等级单位。体育教研部下设办公室,第一教研室,第二教研室,第三教研室,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竞训管理中心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


二、管理机构

(一)党支部

 记:李翠珍

(二)行政

 任:孙晓

办公室

 任:

1.    第一教研室

 任:

2.    第二教研室

 任:

3.    第三教研室

 任:

4.体质健康监测中心

 任:

5. 竞训管理中心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

 任:

三、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会议;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总支委员会和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抓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行政工作职责

体育教研部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全校性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对外运动竞赛和体育科研的业务单位。

1.根据上级和主管校长的指示,参与制定全校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体育工作计划。

2.制定体育教研部工作规划和计划,并领导下属机构制定各类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对外竞赛及体育科研计划。

3.领导下属机构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对外竞赛和体育科研工作,并进行督促和检查。

4.组织编写体育教材、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进度等教学文件。

5.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工作。

6.组织校运动代表队训练和校内、外各项运动竞赛。

7.协助校工会开展教职工体育活动。

8.负责全校体育业务经费的具体使用。

9.负责与场馆管理中心协调全校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10.负责体育教研部各项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11.负责体育教研部的师资培训、人事聘用、量化管理。

12.负责体育教研部教师工作量的核实工作。

13.积极组织开展体育项目的有偿服务。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决定。

2.负责组织起草教研部行政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其它重要文件,组织拟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体组织安排教研部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大型活动。

4.根据教研部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具有政策性和导向性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5.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

6.负责教研部公文起草、打印、签发及上级文件的传阅、催办、归档工作。

7.负责教研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8.负责教研部各类档案的鉴定、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9.负责教研部摄影像、照相等器材的保管和使用。

10.有责任做好教研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教研室工作职责

1.直接接受主管教学工作主任领导。

2.负责工作计划的制定

3.教学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4.各教学项目任课教师的工作分配

5.教师年度教学质量的评价与考核

6.教学文件的检查及管理

7.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及汇报

8.申报每学期所需教学器材及设备

9.教师的理论学习和业务提高

10.有责任完成教研部安排、部署的的其它工作。


(五)竞训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及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一、竞训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直接接受主管竞训工作副主任的领导。

2.负责运动代表队训练场地的协调与安排。

3.负责审核教练员提交的工作计划。

4.负责对教练员训练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5.负责训练、比赛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6.负责各代表队经费使用计划报告的整理与提交。

7.负责竞训工作所需器材采购计划的制定。

8.负责运动员竞赛成绩的汇总及上报。

9.负责运动队器材的管理及维护。

10.负责竞训工作相关文件的管理。

11.负责比赛期间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及落实。

12.负责集训期运动员日常生活的管理。

13.负责比赛总结报告的撰写及上报。

14.负责提交运动员奖励、处理意见的报告。

二、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直接接受主管群体工作副主任的领导。

2.负责校级体育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校级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4.负责校内各项竞赛裁判长的安排及裁判员的组织。

5.负责校内各学院课外体育活动的协调安排。

6.负责校内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工作。

7.负责校年度课外体育活动情况汇总及总结报告的撰写。

8.负责课外体育活动相关材料的收集和管理。

9.负责“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

10.负责各项活动所需场地、器材的协调、组织与安排。

11.负责下院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及业绩考核。

12.会同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工作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运动干预。

13.有责任完成教研部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1.直接接受主管主任的领导。

2.具体负责全校在籍学生的体质健康检测试工作。

3.负责检测结果的登记与整理。

4.负责检测数据处理与分析。

5.帮助学生制定相应的运动处方。

6.会同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工作、体质健康研究所对学生体质健康进行运动干预

7.有责任完成学校、教研部安排、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体育教师工作职责

1.体育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认真学习和研究体育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正确把握教学方法,注意知识与技术的学习与更新、积极进取,努力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体育教师要熟悉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业务提高、教学研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大纲规定的教材内容,并做到一专多能,对自己所从事的专项,需做到从理论到技术,从指导训练到裁判均达到较高水平。

3.体育教师必须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和科学研究。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每年至少发表一篇论文;讲师发表一篇论文;助教发表一篇论文或教法研究体会;见习助教一年见习期满时,必须撰写一篇教学体会文章。论文应有一定的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实用性,具有一定质量。

4.制定和编写必备的教学文件。教师在每学期初要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结合任课班级实际,制订教学进度表(选项课、专业课)。担任训练课的教师,应按比赛任务制定周期训练计划。

5.教师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须在开课前一周交教研室主任审阅,教师未通过课前考核或无教案不予排课。

6.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上课时间。每次上课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地,做好课前准备,并按时下课。凡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7.教师应熟练掌握教材内容。做到讲解精练、易懂,示范清晰、准确。教学过程中应对学生严格要求,积极辅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自主性。

8.教师必须严格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由于失职造成的人为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9.教师因病、因事确不能上课,应按代调停课制度处理。

10.教师应严格管理教学器材。上课(含训练课)所借用的器材,如有丢失、损坏时,按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11.教师应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禁止课前饮酒;禁止课堂上吸烟、打手机;禁止随意离开课堂。违者教研室主任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12.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考试制度。教师须按大纲规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与成绩评定。考试成绩一经任课教师登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系登录失误,任课教师应以书面说明报告的形式报主管教学副主任处,依规定程序处理。

13.教师必须按时完成成绩登录工作。课程结束后要尽快完成学生成绩统计、学生成绩分析,及时上交教学总结。

14.体育教研部按学年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调查测评(信息来源:校、院两级督学组,部、室两级主任,授课班学生)。对“不满意”高于50%的教师,暂停其主讲资格,予以停课。


四、岗位责任制

(一)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在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会议;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总支委员会和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抓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组织委员

组织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1、根据本单位党总支工作计划,拟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规划,加强与党总支所属支部的联系,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和青年委员等抓好党员的思想和纪律,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支部划分和调整的意见,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4、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员发展的工作计划,指导与督促各党支部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5、负责组织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搞好组织、制度等建设,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党员的工作,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了解、掌握党员流动情况,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7、完成上级和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宣传委员

党总支宣传委员在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总支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好党课。

4.指导和推动有关部门和群众组织开展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

5.充分利用网站、橱窗、板报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二)教研部主任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在党支部的支持、配合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教研部的领导、管理工作。

2.负责教研部领导班子的建设。工作作风民主,善于倾听群众意见,保持与副手沟通渠道的畅通。每周主持召开部务会议或干部会议,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分工执行。日常工作中,带领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与分管副主任共同制定教学、科研、群体、竞赛、场地建设、器材管理、经费使用及创收等方面的计划,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4.指导、督促副主任对分管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5.负责教师及行政人员的培养、使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

6.负责财务及经费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

7.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教研部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必要时与相关副主任及时协商并采取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8.关心群众生活,了解群众困难,努力改善群众福利,审慎、公正制定分配方案。

9.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三)教研部副主任(教学)书记兼

1.在学校教务处和教研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体育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编写各类体育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计划,报请部学术委员会审议,部党政联席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布置教学任务,审定体育课程授课表,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负责组织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研究,每学期定期检查教学工作情况,年终进行教学工作总结。

4.负责检查各教研室授课情况、集体备课情况、业务提高情况、考勤的落实执行情况。

5.负责教师业务考核的组织,教学工作量的核定,教师行为规范的检查,对教师的培养进修计划及其人员的使用、考核、奖惩等提出建议。

6.制定教学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检查教学设备、器材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7.负责领导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并组织教辅人员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

1.依据办公室职责规定,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查考核办公室工作人

员各岗位责任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起草教研部综合性工作报告、总结、计划等文件。

3.协助部领导组织安排办公会议、行政例会、教职工大会,并组织检查会议的

执行情况。

4.根据部领导批示和有关会议决定及时发布通告、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

5.及时签收、处理文件,并按照部领导对文件的签批意见,督促秘书做好文件

的传阅,催办回收归档工作。

6.协调各部门共同组织部内外的综合性工作和大型活动。

7.负责协调和安排部里的外事活动。

8.注意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部里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

考。

9.关心办公室人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四)选项课教研室主任

1.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

2.负责本教研室的课程安排和教学组织。

3.配合主管副主任做好任课教师的选聘。

4.组织制定本教研室选项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

5.根据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规范,考核本教研室人员的教学等情况。

6.组织本教研室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教法研究、业务学习等活动。

7.负责本教研室代、调、停课情况的处理及上报。

8.组织本教研室的备课、业务提高活动,做好考勤工作。

9.负责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教研部布置的其它任务。


(五)竞训管理中心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主任

一、竞训管理中心

1.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与运动队保持紧密的接触,保证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内随队活动,随时了解教练员的工作情况和运动员的训练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2.负责和教练员共同商定训练队队员的选拔及使用。

3.有权建议解除那些不认真工作和工作能力较差的教练员的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部主管副主任。

4.有权对不认真训练的队员进行帮助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对违纪队员实行停训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可建议给予除名处理。

5.在外出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具体负责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人身安全。

6.有权及时处理比赛中所出现的问题,保证运动员取得好成绩。

7.在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召集有关的教练员确定训练队队员名单,报部主管副主任批准、备案。

二、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

1.负责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草拟年度课外体育活动计划并及时上报部主管副主任。

3.负责校级体育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4.负责各学院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的协调安排。

5.负责校内各项竞赛裁判长的安排及裁判员的组织。

6.负责校内课外体育活动的指导工作。

7.会同校社团联合会做好学校各级体育协会的组织和管理。

8.年度课外体育活动情况汇总及草拟年度总结报告。

9.课外体育活动相关材料的收集和管理。

10.协助部主管副主任制定“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提交各项活动所需场地、器材清单,具体做好协调、组织、安排工作。

12.各学院课外体育活动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与考核。


()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主任

1.负责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校级指导性文件的管理。

3.草拟年度测试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部主管副主任批准。

4.负责监测中心测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和全程管理。

5.负责监测中心测试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制定及报审。

6.组织参与测试项目方法指导工作的统筹安排。

7.督促测试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工作。

8.协助体质健康研究所撰写相关工作建议报告。

9.考核监测中心人员的日常工作和科研成果。

10.完成教研部部署的其他工作。


()体育教师

1.教学任务。

2.参与教材、大纲的编写任务。

2.辅导学生进行科学身体锻炼的任务。

3.进行体育科学研究的任务。

4.课外体育活动、校内竞赛的组织与裁判任务。

4.运动队的训练及比赛任务。

5.学生体质健康检测任务。

6.场馆秩序的维护任务。

9.接受派出学习、培训的任务。

10.接受教研部、教研室临时安排的代课任务。

注:教师以非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工作任务,视作“拒绝履行教师职责”,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八)教学秘书

1.接受部主管教学工作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

2.负责教研部开课任务书的录入。

3.教学档案及学生成绩的管理。

4.负责将教学文件、会议通知及时传达给部主管副主任及相关教师。

5.制定体育理论课课程表,落实好上课教室,及时通知各学院。

6.期末协助教师做好成绩统计和成绩登录工作。

7.协助督导组成员及部领导进行学期教学效果评价,及时报送学期、年度评优结果。

8.会同各选项课教研室主任做好排课工作。

9.配合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好学生的选课工作,维护选课系统的正常运行。

10.及时报送代、调、停课申请单,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工作。

11.负责教研部图书资料、报刊的征订、管理及日常文件的处理工作。

12.完成教研部布置的其它任务。


(九)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微机操作员

1.直接接受监测中心主任的领导,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做好中心数据库数据及后台管理工作。

2.熟练掌握测试器材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3.做好测试器材的养护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价系统的维护工作。

4.为检测教师和测试学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协助监测中心主任做好器材的调配工作。

5.协助监测中心主任做好中心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

6.完成中心部署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规章制度

(一)教学管理制度

1.体育课教学常规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部分不得超过教学进度所规定内容的30%(以学时计算)。

(2)教师课前应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熟练掌握授课内容、组织教法,了解学生情况、场地情况。课堂中做到讲解简明、扼要,示范清晰、准确,教法合理、得当。课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妥之处。

(3)教师在第一次课应向学生介绍本人的自然情况及本课程的教学安排,使学生对本课程有一个总体了解。

(4)教师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时间进行授课,按时上课与下课,不得擅自停课。

(5)严格按照规定的授课地点上课,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周上报教研室主任,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6)教师应于课前到器材库填写借物单并签字。在课后应清点数量并安排学生送还器材库。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场地和器材,若发生丢失或损坏情况,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报场馆管理中心进行备案、处理。

(7)教师上课应穿运动服、运动鞋,携带点名册、教案,上课时严格执行课堂常规。

(8)教师上课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扎堆聊天,不允许佩戴影响运动的饰物,不得离开教学现场。

(9)上课遇大风、雨雪、沙尘等恶劣天气,外场课应听从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10)教师上课应确保各种场地和器材的安全使用,对学生进行组织纪律性教育和安全教育,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11)教师在上课时,如发现周边班级无教师上课,应主动上前进行临时处理,先安排学生进行适当的活动,再派教辅人员及时通知教研室主任处理。

(12)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教学进度和点名册,由教研室主任批准安排代课,不得擅自将课委托给其他教师。如遇突发事件不能提前或当面请假,必须及时用电话请假,并应在事后一天内补假。

(13)教师应按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成绩评定。

(14)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考试成绩的登录工作,已登录成绩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出现错误,须提出书面说明,留档备案。

(15)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16)对于免修、缓考的学生,教师应及时与教学秘书沟通,按规定程序处理。

(17)如遇特殊情况,教师应服从教研部统一安排。

2.代、调、停课管理办法

调、停课原则

1)教师应严格执行教研部规定的教学安排,无权私自停课和无故调课。

2)临时调课、停课需经过教研室主任研究,报部主管教学副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3)遇极特殊天气情况、突发事件方可执行。

4)遇人为不可抗拒的偶发事件方可执行。

5)室内课与室外课采取区别处理的方式执行。

调、停课办法:

1)教研部通过公告、会议、电话等形式通知。

2)教师遇特殊情况要求更改上课时间、地点,需提前上报教研室主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执行调、停课的条件:

1)大风、雨雪、沙尘、扬沙天气,室内场地无法容纳的情况。

2)教师因公、病、事确需请假的情况。

3)突发重大事件的情况。

4)遵学校通知,必须执行的情况。

5)出现特殊情况,教师应服从教研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决定调、停课。

代课原则:

1)教师无权私自协商代课。

2)执行代课时需经过教研室主任批准。

3)教研室主任应指定教授同一教学内容的教师作为代课教师。

4)教师有责任接受教研室主任指定的代课任务。

代课办法:

1)教师因公、病、事请假不能上课,应按规定请假,填写代课单,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执行。

2)任课教师应提供教学进度和点名册,代课教师按代课单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上课。

3)教师未经教研部批准私自外出或未在教研室办理代课手续,私自请其他教师代课,责任由任课教师、代课教师共同承担。

4)代课教师已拿到代课单,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问题,责任由代课教师承担。

5)教研室主任在无法指定代课教师的情况下,上报部主管副主任,按特例处理。

3.备课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制定本学期备课计划。

2)每周三上午12节课为集体备课时间。考勤结果报部主管教学副主任处存档。

3)备课前落实集体备课的项目主讲人,备课过程中应着重教学组织、教学方法研究,同时要求做到示范动作规范化。

4)体育科学理论专题任课教师,应在授课前上交讲稿或进行试讲,修改完善后方可授课。

5)备课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学期末连同计划一并交教学秘书处存档。

6)以上规定均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

4.听课、督查课制度

1)教研部、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形成书面总结。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对一、二年级的必修课听课二次,选修课听课一次。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个人听课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2)听课应具有一定计划性、针对性和目的性,应主要针对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和某些教学过程、教学环节中的普遍性问题组织查课、督导,以便及时解决。

3)听课要有记录,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共同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不足。

4)查课随机进行,主要看教态、组织教法、课堂秩序、教学进度执行等内容。

5)听课、查课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5.教案检查制度

1)教案检查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的内容包括:进度、内容、次数、质量等。

3)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检查教案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部主管教学副主任备案,同时向全体教师通报。

4)教研室主任的教案应由部主管教学副主任检查,并向全体教师通报。

5)学年末教研部组织教师开展教案互查活动,评出优秀教案给予奖励。

6)教研部规定电子档教案同一教学论次不可雷同,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6.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1)评估内容

教学文件(10分)

教学考勤(40分)

备课、提高考勤(10分)

教学质量(40分)

(2)评估细则

教学文件(10分)

每学期要求写14次课教案,并按时上交,缺一个扣1分。

教学考勤(40分)

教学满勤为40分,事假缺课一次扣2分,累计缺课五次以上,本学期不予评价(公事和有病住院除外)。

备课、提高考勤满分为10分,每缺勤一次扣2分,每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一次扣1分,累计缺勤3次不予评价。

(3)教学质量(40分)

教师看课(20分),由教研室主任以上领导听课,按体育教研部教学质量评价表内容对教师教学情况评估打分。

督学看课(10分),由教研部督学组按教研部教学质量评价表内容对教师上课情况评估打分。

学生评课(10分),每学期末,由教研室主任组成的考评小组向学生发放评教卡,给任课教师评分,以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4)综合评分连续两个学期不及格者,没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的职称评聘。

7.考试、免修、重修及补考办法

1)学生应按规定参加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旷考者,须补考或重修。

2)体育课考试成绩按大纲规定的办法综合评定。

3因身体残障、先天性疾病、身体素质较差原因,无法完成学习内容或难以达到考试项目规定标准的学生,教师可视其学习态度酌情处理,给予及格或建议免修。

4)免修程序:本人申请,校医院院长签署免修意见、出具免修证明,部主管教学副主任签署意见,部教学秘书处办理免修手续、备案。

4)凡无故缺考某一考试内容或参加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均须补考。如考试期间学生遇突发情况未能完成考试者,教师应重新安排考试,按缓考处理。

5)学期无故旷课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综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不予不考,应依规定办理重修手续。

6)补考与重修的规定:任课教师在期未将补考或重修的学生名单及情况说明报教学秘书汇总、备案,经部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按学校规定在下一学期进行补考或重修。

8.课程安全管理通则(条例)

各课程安全管理条例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拟订,内容包括课程安全观念教育、运动项目对身体素质及运动负荷的要求、器材和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运动项目易出现的运动损伤、学生自护与自救的基本技能等。所有选项课程,教师和学生必须遵守以下管理条例:

(1)教师应根据课程项目特有规律,充分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合理安排

运动量和强度,科学组织教法。

(2)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主动了解学生自身健康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

异常或健康状态欠佳,教师可根据课程的具体要求,对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做出调整。学生也有及时、主动报告自身不良状况的责任,共同避免由于剧烈运动或勉强锻炼造成的不良后果。

(3)教师应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性教育,维持好课堂秩序。

(4)学生选择课程时,应熟读选课指南,了解课程内容,并根据自身健康状况、

身体素质,运动基础,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课程。

(5)患有重大疾病或不宜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应在选课前去校医院进行相关

检查,持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体育教研部办理体育课免修手续。学生故意隐瞒健康状况或不顾医生建议而执意选择参与体育课,应自行承担运动对健康造成的影响。

(6)建议学生不得饮酒、暴饮暴食、空腹上课。

(7)上课时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得佩戴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品等硬质物品。

(8)上课时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练习过程中应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完成练习。学生不得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言行干扰他人练习。严格禁止打闹、捣乱、恶作剧等行为,如违规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9)学习难度较大且有一定危险的动作时,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进行,完全掌握后方可自行练习。

(10)学生上课时如发现环境、场地、器材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学生应有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11)上课时教师、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不准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区。

(12)上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器材、设备,自己不会使用或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13)上课时学生不要携带与体育课无关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和损坏,自行承

担经济损失。

(14)学生若无视课堂纪律,违反以上安全管理条例,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事故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教科研管理制度

1.教科研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1)档案内容:

1)已经立项的国家、省、校级教科研课题。

2)在国家、省级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

业学术等)。

3)在国家、省级出版社发表且具有正式刊号的的论著(内容有关体育教育、

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自编教材。

4)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5)在国家、省、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中获得的奖项。

(2) 存储方式: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个人教科研档案。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信息存入教科研管理系统。

2.教科研队伍建设办法

(1)教研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积极投身体育教育科研实践,带领全体教师共同提高教科研水平。

(2)教研部采取多种方式,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努力培养一支研究方向明确、教科研能力突出、结构合理的教科研团队。

(3)教研部定期组织教科研培训。每学年组织一次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

4)教研部不定期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讲座。

5)教研部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教师学习。

6)教研部专门配备教授工作室,为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科研环境。

3.教师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1)教师每年研学一本体育理论专著,撰写一篇教科研论文,参加一次学术研

讨会(或经验交流会)

(2)教师每学期做一堂教学观摩课;撰写并上交一份授课教案。

(3)教师每季度精读一份体育论文。

(4)课题组成员每年写一篇阶段性课题小结(或论文),计划期满,由课题负责人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撰写科研论文。

(5)课题组成员要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并作好学习心得。

(6)正、副教授,每年要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主持

校级或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做专题学术报告一次。  

(7)讲师职称的教师每年要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主持或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

(8)助教职称的教师每年要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一项。

(9)见习助教每年要写一篇教学心得。

(10)教辅人员每年须撰写一篇工作经验交流文章或专题论文。

4.教师参加教科研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的管理办法

(1)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办法

1)凡使用教研部经费参加学术会议者,均适用以下办法。

2)参加学术会议者,须事先向部主管科研副主任提供有关书面材料和申请。

3)教研部鼓励教师参加高水平、高层次的学术会议,并给予全额资助。

4)教研部不资助的会议包括:

具有明显的商业化倾向或游玩性质的会议;附有旅游观光安排和旅游项

目报价的会议;主办单位级别较低的会议。

5)一次出行参加多个学术会议者,须事先出示每个会议的通知(含会务费标准)。不得以一个会议的名义,参加多个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者须按会议要求提供正式的打印材料或论文。

7)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会议交流材料上交教科研管理中心归档。

8)会议结束后两周内应及时向教研部传达会议精神,并将传达的书面材料交教科研管理中心归入个人科研档案。

9)教研部主任对参会资格、参会材料及票据进行技术性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帐。

(2)学术交流管理办法

1)教研部邀请进行学术交流的专家,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学术威望和社会地位。

2)受邀请的讲学专家应在接受邀请后提供个人简历、讲学题目及纲要。

3)学术报告结束后,教科研管理中心主任应及时将酬金交予报告人。

4)学术报告结束一周之内,教科研管理中心应完成学术报告的整理,并将

记录材料归档保存。

5)教师受邀做学术报告后,应将学术报告以纸介材料形式报教科研管理中心,归入个人科研档案。

5.课题管理办法

(1)教师申报的课题立项必须立足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紧跟体育教学、科研发展方向。

(2)课题的研究方向应从教育部行政门的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选题要点出发,着重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理论热点问题、教育改革问题、教育发展问题。

(3)教研部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和支持。

(4)教师申报课题立项应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填写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主管单位进行申报。

(5)申报课题需上报教科研管理中心,申报材料由教科研管理中心主任组织上交到相关部门。

(6)课题主持人要定期向部里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由教科研管理中心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

(7)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应提交结题报告。教研部可以帮助教师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鉴定或协助上级有关教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8)因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结题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

(9)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教研部有权向学校或上级部门提出中止或撤消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6.论文管理办法

(1)论文级别的界定参照《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管理办法》。

(2)论文公开发表后,需上交复印件到教科研管理中心存档,并及时录入学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

7.教材管理办法

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出版后上交教科研管理中心存档,并及时录入学校科研处科研管理系统。

8.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1)申报省级或省级以上课题所需要的申报费由教研部支付。

(2)申报各类课题所需要的打印费、装订费等由教研部支付。

(3)对于有经费匹配的课题组,教研部不给予另外的资金资助。

(4)对于资金严重不足的课题组,课题主持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教研部提出资助申请,由教科研管理中心主任上报部主管科研副主任,经核实后,提出资助建议,项目主持人负责将资金使用情况报教科研管理中心存档。

(5)课题研究经费专款专用。

(6)教研部对课题组资助的课题经费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教科研管理中心有权检查此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资助的费用。

(7)教师教科研工作所需打字、复印费用应由教科研管理中心主任进行填表登记,由部主管科研副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到指定地点使用。

9.教科研工作业绩及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1)教研部依据学校科研处制订的《中国医科大学科研管理奖励规定》,对教师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适当奖励。

(2)教师教科研项目每年年终应上报教科研管理中心,以教科研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3)教研部按年度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于完成情况较好的教师,优先推荐参评学校科研先进个人。

(4)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教科研工作任务的教师,教科研管理中心有权利对其进行提示、告诫。

(5)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得奖励的,其成果无效,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教研部按年度进行优秀课题组评选,并给予适当奖励。


()运动代表队管理条例(制度)

1. 总则

运动训练和竞赛是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地搞好训练和竞赛不仅可以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还可以对教学工作起到促进教学工作。通过参加各级各类的体育竞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对于提高学校知名度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作用和意义。

我校运动代表队管理实行体育教研部主任全面领导,竞训管理中心指导下的教练员负责制。校、部两级领导不定期的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于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予以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运动员、教练员予以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2. 运动代表队建队原则

运动代表队建队以学校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为依据,遵循精心谋划、科学训练适度发展、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重点保证具有传统优势的运动队建设,积极扶持目前尚处弱势,但具备发展前景的项目。

3. 教练员的选聘及考核

(1)教练员的选聘

1)教练员的选聘采取任命与竞聘两种方式。

2)教练员的选聘工作,由竞训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备选名单由主管竞训工作副主任会同竞训管理中心提出,报部务会批准。

3) 教练员任期三年,实行岗位职责制及目标管理。任期内竞训管理中心对教练员实行年度考核。政治思想素质好,全局观念强,责任心和事业心突出、训练质量高、圆满完成比赛任务的教练员继续聘任。否则予以解聘

(2)教练员考核内容

1)训练计划:制定本队周期性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和课训

练计划的情况。

2)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训练常规与训练要求的完成情况。

3)训练、比赛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负荷目标、成绩目标进行量化评分。

4)教练员的业务能力:训练质量、比赛成绩、教练员临场指挥能力。

5)教练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热情、责任心、敬业精神、运动员管理。

(3)教练员考核程序

1)竞训管理中心在教练员完成一年的工作后进行综合考评。

2)考评后将结果提交部主管主任审核,经部务会讨论研究,决定教练员的续聘或解聘。

3)对符合要求和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与适当奖励。

4. 竞训管理中心的职责

1.直接接受主管竞训工作主任的领导。

2.负责运动代表队训练场地的协调与安排。

3.负责审核教练员提交的工作计划。

4.负责对教练员训练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5.负责训练、比赛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6.负责各代表队经费使用计划报告的整理与提交。

7.负责竞训工作所需器材采购计划的制定。

8.负责运动员竞赛成绩的汇总及上报。

9.负责运动队器材的管理及维护。

10.负责竞训工作相关文件的管理。

11.负责比赛期间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及落实。

12.负责集训期运动员日常生活的管理。

13.负责比赛总结报告的撰写及上报。

14.负责提交运动员奖励、处理意见的报告。

5. 教练员职责

(1)各项目训练队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队或本组的训练、比赛工作。

(2)教练员在接受工作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竞训管理中心提交工作计划和训练计划,由竞训管理中心备案以便随时检查工作之用。

(3)应与运动队保持紧密的接触,无特殊情况应在工作时间内随队活动,了解和掌握运动员的训练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教练员根据竞赛需要提出选拔、使用运动员报告,经竞训管理中心审核,报主管副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5)训练课时教练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串课和误课。

(6)教练员有责任对不认真训练的队员进行帮助和批评教育;对违反校规校纪并且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7)在外出训练和比赛过程中有责任管辖运动员的人身安全;因人为失误而造成损失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8)应及时有效的处理比赛中所出现的问题,保证运动员取得好的成绩;在实力明显处于优势的情况下,因教练员指挥不当而影响成绩,赛后应主动承担责任。

(9)教练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应及时向竞训管理中心提交辞呈。教练员无故旷、误训练且累计达六次者应自动辞职或被解聘。

6. 运动员职责

(1)运动员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严格遵守训练、比赛的规章制度。

(2)认真完成好各科学业。

(3)训练中听从教练员的统一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课训练任务。

(4)运动员有责任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创造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光。

(5)运动员享有学校相关文件所规定的特殊待遇。

7. 运动员享有的待遇

(1)运动员享有本条例中的规定的特殊待遇。

(2)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按有关规定可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

(3)运动员在学习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的有关纪律要求,努力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学校在成绩计算上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如下:详见(中国医科大学有关文件)或参考以下内容

1)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大学生体育协会及单项分会主办的比赛时,如遇期中、期末、实习、实验考试,均按缓考处理。

2)参加训练的运动员,学校依据训练表现,成绩计算上给予110分的训练鼓励分。或(详见中国医科大学有关文件)

3)运动员竞赛成绩及奖励分数标准。

全国性比赛奖励分数标准:

第一名    18      第五名     8

第二名    14      第六名     6

第三名    12      第七名     4

第四名    10      第八名     2

破记录者  15

省、市级比赛奖励分数标准:

第一名    9       第五名     4

第二名    8       第六名     3

第三名    6       第七名     2

第四名    5       第八名     1

     破记录者   10

4)运动员学期内参加两项或两项以上比赛的运动员,奖励分数不予累计。按最高名次对应加分,但加分总和不能超过20分(破纪录除外)。

(4)运动员参加训练享受辽宁省教育厅规定的伙食补助(详见有关文件)

8. 运动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1)运动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标准,学年内如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教练员提出告诫;如有两门不及格者将停赛。

(2)运动员受队内警告处分将参停赛。

(3)运动员不得抽烟和酗酒,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队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给予停训、停赛处分,直至开除出队。

(4)运动员无故不参加训练,按情节轻重给予队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留队察看处分,将停训、停赛,直至开除出队。

(5)运动员拒绝代表学校参赛,给予开除出队

(6)运动员在训练期间受到队内严重警告处分以上者不享受当年的加分待遇。

(7)运动员在训练期间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不享受加分待遇。

(8)运动员出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以学校规定处罚。

9. 训练的时间安排

(1)运动队每学期训练17周。

(2) 集训队训时间根据比赛任务的需要另行安排。

(3) 各队周训练23次,课训练时间2小时。

10. 比赛级别的界定

(1)国家级比赛: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体协及各单项分会主办的全国锦标赛;国家体育总局及下属单项体协组织的全国性比赛、分区赛;国家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邀请赛或以上级别比赛。

(2)省级比赛:

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区域性体育协会主办的各项比赛。

(3)市级比赛:

市级行政主管单位主办的各项赛事;地方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联赛、锦标赛杯赛等。

11. 运动员参加国家、省、市级比赛获得名次的奖励

(详见有关文件)


()群体工作管理制度

1.课外体育活动制度

(1)早操制度

学校规定: 凡我校在籍学生一律按规定,每周出早操五次 (周六、日除外)。早操将作为综合测评中体育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2)校运动会制度

校运动会为全校性学生体育活动,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领导,体育教研部具体组织实施,每年4月或5月举办田径运动会;根据情况适时在10月或11月举办娱乐运动会;3月初举办智力运动会。

(3)校内竞赛制度

校内各项竞赛严格按照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的年度课外体育竞训计划执行, 由体育教研部协调校学生处、校团委统一布置,由课外体育活动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校内各学院、社团组织的各项竞赛需上报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备案, 由中心调配指导人员及场地设施。竞赛结束后, 组织单位应按规定的两个工作日内上报总结材料。

(4)课外体育活动指导员制度

各学院课外体育活动指导员, 由课外活动指导中心指定, 报部主管主任批准。

2.校内竞赛管理制度

(1)校内竞赛工作应在体育教研部的具体领导下,按竞赛工作计划执行。

(2)校内各单项比赛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裁判长由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聘任。

(3)受聘担任裁判长工作的教师,具有以下职责:

1)负责比赛的组织工作,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2)与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共同制定竞赛工作计划,并负责起草竞赛规程。

3)负责比赛的抽签、编排及编写秩序册的编写。

4)负责做好学生裁判员的培训及教师裁判员的推荐。

5)负责临场执行裁判的安排,并做好裁判员的考勤记录。

6)负责比赛成绩的公布,器材的管理。

7)负责裁判工作量统计,上报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心及主管竞训副主任审核,并负责领取、发放(运动会除外)

8) 比赛中遇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助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研究解决。

9)比赛结束后,将比赛结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课外体育活动指导中存档。

(4)受聘裁判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服从裁判长的管理与安排,配合裁判长做好比赛的有关工作。

2)熟悉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了解比赛的具体规定,在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对在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助裁判长做好解决工作。


()资料室图书借阅及管理制度

1.资料室只对教研部人员开放。非教研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亦不得借

阅书刊、杂志。

2.资料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

3.当月期刊、报纸,大型工具书不得外借,只供就室阅览、复印。

4.借阅书刊时,须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5.每人借阅书刊不得超过十本,且须在一个月内归还;若需续借,应及时办

理续借手续;借期满三个月必须返还,否则五倍罚款处理。

6.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毁、剪切,违者处以图书原价五倍的罚款。

遗失图书者须按图书原价的五倍赔偿,孤本图书及无法重购的图书则按原价的十倍赔偿。

7.阅读者应自觉保持资料室内的整洁和安静。

8.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会客。


六、相关政策法规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53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8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公布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3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发布

4.《全民健身计划纲要》,1995620日国务院发布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2002]13

8.《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4] 6

9.《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053

10.《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

11.《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

12.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

13.关于落实贯彻教育厅《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方案  2014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

编委会名单

主审:孙晓  李翠珍

主编:李翠珍陈明李菁菁李响

编委:教研室全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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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