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的计划和相关制度。协助学校党委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指导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开展工作。负责联系各级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助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
3、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士工作,做好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工作。
4、负责台港澳和海外统战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指导支持侨联开展工作,配合外事部门做好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来防接待工作,协同外事、学工等部门共同做好在校港澳台学生的工作。
5、在党委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及各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的推荐工作。
6、负责统战宣传、信息工作,组织统战理论的研究工作,负责统战宣传信息平台建设。
7、负责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8、负责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及侨联等机关的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交流工作。
9、做好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