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网络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强化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教学,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实践教学包括实践课程、各类教学实习环节、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第二章 实践教学方式
第三条 实践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平台建立标本图像实验室、显微镜实验室、实践操作实验室及虚拟仿真实验室,为学生提供线上实践课程学习、操作和考试的平台。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线下实践机会。
第四条 各类实习(包括毕业实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学生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内容,达到实习要求。
第五条 毕业设计由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
第三章 实践教学成绩考核
第六条 实践课程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学生应根据教学计划完成实践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参加实践课程考试的学生该门课程其他成绩无效。
第七条 毕业实习成绩为学生在实习期间各阶段的平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以“优秀”、“及格”、“不及格”记录。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八条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及记载均以“优秀”、“合格”、“不合格”记录。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医科大学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