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网络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强化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实践教学,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实践教学包括实践课程、各类教学实习环节、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第二章  实践教学方式

第三条  实践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学院平台建立标本图像实验室、显微镜实验室、实践操作实验室及虚拟仿真实验室,为学生提供线上实践课程学习、操作和考试的平台。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线下实践机会。

第四条  各类实习(包括毕业实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实践的过程,学生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内容,达到实习要求。

第五条  毕业设计由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

第三章  实践教学成绩考核

第六条  实践课程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学生应根据教学计划完成实践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参加实践课程考试的学生该门课程其他成绩无效。

第七条  毕业实习成绩为学生在实习期间各阶段的平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以“优秀”、“及格”、“不及格”记录。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八条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及记载均以“优秀”、“合格”、“不合格”记录。毕业设计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091日起施行。

 

                                   中国医科大学

20191

 

 

上一篇: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下一篇:中国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设立办法

中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