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前言

为规范我校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综合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拟订本规定。

第二章  招生宣传和报名

第二条  宣传材料

我校网络教育于每季招生开始前一个月将招生宣传材料下发至各校外学习中心。招生宣传材料由我院统一印制,校外学习中心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需先向我院备案。

第三条  招生报名

校外学习中心需要按招生简章内容及具体要求对报名学生答疑,组织并指导学生通过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现场报名和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入学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前置学历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工作证明,需查验以上材料原件与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初审学生的入学资格。

我院对全部学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复审。

第三章  入学考试及录取

第四条  组织入学考试

由校外学习中心按照每季招生的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入学考试。入学考试为上机考试,由校外学习中心安排考试场地。

第五条  我院对入学材料齐全并通过入学考试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新生数据上报

我院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将新生信息上传至阳光平台,由阳光平台对接学信网完成信息数据的最终上报。并由学信网反馈最终学籍注册结论,学籍注册异常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清理。

第七条  新生材料存档

每季招生结束后,校外学习中心需要将新生材料移交我院存档。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国医科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5月起施行。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5     

 

 

上一篇:中国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中国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