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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承办申请表
2015-09-24 10: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医大党发[2015]39号文件《中国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完善我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现决定对在校内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实行审批制度。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现就进审批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实施。
  2.填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承办申请表(见附件)。
  3.会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会议内容材料。
  4.申请单位需对活动场地、参加人员等各环节严格把关。

2015年9月23日
党委宣传部

附件【中国医科大学报告会承办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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