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接到辽委高[2015]10号文件,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授予我校学生郑昂“辽宁好人•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 文件指出,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在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我省高校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创新奉献,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学生。为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在高校推荐的基础上,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我校郑昂等12名学生为“辽宁好人•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