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医大党发〔2015〕39号文件《中国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完善我校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学校出台了《关于对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审批制度》,明确规定了在校内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程序和要求。目前,各单位在执行审批过程中,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遵守规定,按要求报审,但仍存在对制度执行不力、不报审的现象。
学校重申,各单位一定要严格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切实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如发现未按制度执行的,学校有权随时终止该活动。请各单位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无小事,切实落实学校《关于对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审批制度》。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