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6】388号)规定,采购单位应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申报工作。日前,我校各部门预算已经下拨,招标采购中心将对各采购项目进行上报及执行采购。请各部门将需执行采购的项目电子版(必须为学校已经通过审批的预算项目)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上报至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以便尽快完成招标采购流程。
上报格式详见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采购项目申请表》,请将电子版上报至邮箱:cmu_zbcgzx@163.com。
联系人:曲瑶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采购项目申请表
资产管理处( 招标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