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学校现对以各学院、各部门及校级学生团体开设的微信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审核负责人。以学校二级单位名义开通的微信及二级单位管辖下的微信平台,发布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进行审核;以校级学生团体名义开通的微信,发布内容由校团委书记进行审核。
2.各相关单位须建立健全微信平台管理制度,明确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核流程。撰稿人完成稿必须提交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如遇审核内容有疑问,需提交给党委宣传部审批。
3.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的微信平台由各临床学院宣传科负责审核内容。
4.目前学校备案的二级单位微信平台如下:

联系人:黄静 联系方式:31939037
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