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2017年《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周一)到公安处领取《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要求各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部门公章,并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签字后一份本部门自留,另一份于12月30日17:00之前报送至公安处。
责任状领取及报送地点:新校区综合楼一楼107室 公安处综合科
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31939179 18900910451
附件:《需签订2017年《安全责任状》部门名单》
公安处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需签订2017年《安全责任状》部门名单
(一)综合协调机构
党政办公室
(二)党务管理机构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监察处、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总支、临床一系党总支、临床二系党总支、临床三系党总支
(三)行政管理机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医务处、国际交流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处、审计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
(四)群团组织
工会、团委
(五)管理兼业务性质机构
图书馆、档案馆、网络中心、场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六)管理职能学院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中国医科大学-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联合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七)专业职能学院、部
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法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信息学院(图书馆)、公共基础学院、人文社科学院、体育部
(八)研究机构
转化医学研究院、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九)辅助机构
实验动物部、科学实验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中国实用医学杂志社
(十)临床学院
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
(十一)其它机构
专家公寓职工宿舍建设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