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辽委办发〔2018〕25号),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智力支持活动(2018-2020)的通知》(辽教发〔2018〕41号)要求,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9年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推荐工作,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辽宁省省属高校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2.团队主要负责人应在职在岗。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4.聚焦五大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积极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5.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遴选名额
1.辽宁省最终遴选20个左右“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我校可推荐1个候选团队至辽宁省参评。
2.各二级学院指标:各二级学院请按照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核定本单位实际情况,在确有适合申报的教师团队的前提下进行申报,各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团队。
三、遴选程序
1.团队申报
各团队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填写《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和《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有关业绩材料一起报送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须充分考虑学科发展需要,坚持公开遴选原则,认真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根据《通知》中的基本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
3.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对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教师团队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政策支持及说明
1.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省财政对入选的“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予以10万元/团队的资助。
2.该项目与本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各子项目可以兼报,团队负责人受到本年度“兴辽英才计划”资助的,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
3.省教育厅将在“双一流”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考核中,把“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建设和智力支持活动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对认定为“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4.已获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不在本次推荐之列。
5.“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辽宁领军人才、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虑。
五、报送材料要求
1.《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经二级学院盖章后与电子版(Excel版本并以“学院+团队负责人姓名+汇总表”命名)一同报送。
2.《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同时报送Word版本和PDF版本)附带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单独一个PDF文件,并以“学院+团队负责人姓名+申报表/业绩材料”命名);纸质版双面打印,各二级学院盖章,一式十一份,主要业绩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请各二级学院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8月26日16:30前报送至人事处1505,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cmursc@cm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附件1 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
附件2: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