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和我校校历,现将国庆节假期及秋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本科生:9月28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一),共10天。10月8日(星期二)起恢复正常上课,10月12日(星期六)按正常教学活动进行。毕业实习阶段和具有社会调查任务的学生按所在学习单位规定放假。
2.研究生:按所在学习单位规定放假。
3.校部地区教职工:9月28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一),共10天。10月8日(星期二)起恢复正常上班,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4.各临床学院、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各校办企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二、服务与保障工作
(一)教职工通勤车
9月28日至10月7日停运。
(二)食堂
1.学生第一食堂三楼正常运营
早餐营业时间: 6:30—8:30
午餐营业时间: 11:00—12:30
晚餐营业时间: 16:00—17:30
2.教工食堂、学生第二食堂及学生第一食堂一楼、二楼9月28日至10月7日停业。
(三)浴池
9月28日至10月6日开池时间11:00—19:30,10月7日起恢复正常。
(四)图书馆
10月1日至3日闭馆,其他日期开馆时间为8:30-22:00 ,开馆期间2-16层阅览室及借还书服务开放。总借还台电话:024-31939518。
(五)科学实验中心
10月1日至3日休息,其他时间正常开放。
(六)实验动物部
9月28日—10月7日,正常开放。
(七)卡务中心
9月30日8:30-12:00值班,办公电话:31939132。
(八)一站式服务中心
正常运行,报修电话:3193 9000。
三、有关要求
1. 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利用秋假平台充实自己、走进社会,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感受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来取得的巨大辉煌成就,凝聚爱国主义情感和奋进新时代的正能量,在实践中“受教育、增才干、做贡献”。
2.请各单位、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在岗值班,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请各单位、部门9月25日前将假期值班表报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综合楼901)及学校总值班室(公安处)备案。
学校总值班、各保安执勤岗24小时有人值守,校园110、校园119、校园120正常运行,总值班电话:31933333。
请全校师生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中国医科大学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