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校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放假。假期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假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校总值班、校园110、校园119等24小时值守,值班员做好交接班及值班记录。总值班电话:024-31933333。
二、师生在放假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做好防护、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确保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三、假期期间通勤车停止运行,教工食堂关闭。其他工作安排按照学校《关于我校校部地区教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
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