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附件2),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申报。
2.申报要求: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同一建设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途径:省内高等学校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须通过省教育厅申报,教育厅择优推荐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3.申报数量:每个二级单位只允许申报一个建设项目。
4.申报时间:各二级单位请于7月16日前将《申报2020年辽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3:申报2020年辽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
科研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