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干部档案借阅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求“借阅名单”、“借阅人员”、“借阅事由”等栏目须认真填写。“借阅单位意见”领导签字要求是部、处长,附属医院是主管院领导签字。
二、借阅单位应派两名以上中共党员并且是本单位正式干部到档案馆查阅。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派出单位有责避免违反此规定)。
四、借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画、撤换档案材料。借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后果自负。
五、借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需经允许后方可进行。
六、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档案。
七、干部人事档案的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批准借出的,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接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