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2026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后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四)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2. 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二)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参见附件1-1第十一条;博士后参见附件1-2第十条)。
(四)符合2026年高研访学与博士后项目指南(附件1-1、1-2)、《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附件2)与《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附件3)的相关规定。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附件6中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材料提交时间提交附件6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至所在学院(电子版同时抄送liximei@cmu.edu.cn)。
(二)学院推荐(要求详见附件7)
1. 学院须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明确留学人员出国留学的目标要求及回国后有关考虑,完成相关材料签盖。
2. 4月8日(周三)14:00前,学院汇总本单位人员信息,发送《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8)excel+盖章pdf至liximei@cmu.edu.cn。
3. 4月15日(周三)14:00前,学院报送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及学院推荐函电子版至liximei@cmu.edu.cn。
(三)申请人网报与纸质版材料提交
4月22日(周三)14:00前,学院确认推荐的申请人完成CSC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报名并报送纸质版材料(详情参见附件6):在职教职工提交至校人事处(何老师,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在读学生提交至校国合处(李老师,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四)学校审核推荐
申请者资格及材料经过复审,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相关推荐材料,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录取、派出与管理
(一)录取结果于2026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须及时下载本人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三)我校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与《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执行。留学人员所在学院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
我校推荐的国家公派项目留学人员,公派留学期间需与其申报项目时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同步向学院报送本人在CSC信息平台内定期提交的《研修报告》。
(四)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学院应监督留学人员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回国信息登记。
(五)学校将对国家公派归国人员在外留学效益进行长期跟踪,归国人员须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情况。
(六)有关项目未尽事宜,根据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老师
电话:024-31939094-8002;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人事处:何老师
电话:024-31939638;邮箱:cmuhr@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附件:1-1.2026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
1-2.2026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
2.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3. 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4.知情同意书(CSC项目)
5. 校内申请表(CSC访学类)
6.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申请人用)
7. 学院审核推荐材料及说明(申请人所在学院用)
8. 人员推荐汇总表
9. 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10.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