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2026年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二)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不能延长期限;留学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
(三)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2026年博导短期项目允许本年度申请高水平项目学生的国内导师与学生同时申报。
(二)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四)符合2026年博导短期项目指南(附件1)与《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附件6中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材料提交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至所在学院(电子版同时抄送国合处liximei@cmu.edu.cn)。
(二)学院推荐(要求详见附件7)
1. 学院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等情况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留学人员出国访学的目标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签盖。
2. 3月11日(周三)14:00前,学院汇总本单位人员信息,发送《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8)excel+盖章pdf至liximei@cmu.edu.cn。
3. 3月18日(周三)14:00前,学院报送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及学院推荐函电子版liximei@cmu.edu.cn。
(三)申请人网报与纸质版材料提交
3月25日(周三)14:00前,学院确认推荐的申请人完成CSC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报名并报送纸质版材料至校人事处(何老师,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四)学校审核推荐
申请者资格及材料经过复审,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相关推荐材料,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录取、派出与管理
(一)录取结果于2026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须及时下载本人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二)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三)我校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执行。留学人员所在学院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
(四)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学院应监督派出人员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
(五)有关项目未尽事宜,根据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老师
电话:024-31939094-8002;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人事处:何老师
电话:024-31939638;邮箱:cmuhr@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附件:1. 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
2.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3. 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
4. 知情同意书(CSC项目)
5. 校内申请表(CSC访学类)
6.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申请人用)
7. 学院审核推荐材料及说明(申请人所在学院用)
8. 人员推荐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