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国际化师资队伍,2026年我校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根据本年度协议,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共同资助我校6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年度总计划等综合研究确定录取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三)资助内容
1.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录取人员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比例共同负担。
2. 2026年我校青骨项目临床学院录取人员所需经费由所在学院承担;校部地区录取人员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符合项目指南与学校相关办法要求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附件1-3)。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须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在研课题截止时间需晚于9月10日),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二)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1)。
关于2026年适当放宽青骨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的说明:申请人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参见附件4),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国合处邮箱。
(二)学院完成申请人及其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9月4日(周五)16:00前,学院报送《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6)excel+盖章pdf;9月11日(周五)16:00前,报送学院推荐函与附件8-10。
(三)经学院推荐申报项目的人员,将根据学校要求参与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与方式后续通知。
(四)9月18日(周五)14:00前,学院推荐人选完成CSC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报名,提交后下载《访学类申请表》(插入签名、日期),连同附件4中其他材料电子版终版发送至国合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国合处。
(五)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被录取人员须及时下载本人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二)临床学院须于指定日期前,将本学院被录取人员所需经费汇转至指定账户。具体时间与方式后续通知。
(三)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四)我校出国留学人员派出与管理按附件3执行。学院应承担主体责任,统筹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动态掌握留学人员访学情况,跟踪留学人员学业及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留学人员公派期间须与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同步报送CSC信息平台上定期提交的《研修报告》。
(五)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学院应监督留学人员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回国信息登记。
(六)学校将对国家公派归国人员在外留学效益进行长期跟踪,归国人员须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情况。
(七)未尽事宜根据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人事处:何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附件:
1. 2026年青骨项目指南(含外语水平要求)
2. 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4. 申请人应提交材料及说明(申请人用)
5. 学院推荐材料及说明(申请人所在学院用)
6. 人员推荐汇总表
7. 知情同意书
8. 校内申请表(访学类)
9.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10.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11. 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12. 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申请、派出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