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6年1月发布实施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制定《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附件2),并启动2027年创新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创新项目旨在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助力高水平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一)项目申请及实施模式: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二)项目主要选派类别: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立项后额度不予调整。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申请材料或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学费收取情况。如收取学费,须说明学费负担方式。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2027年,我校可围绕重点建设学科、交叉学科、特色学科等新申报创新项目3项。
(一)创新项目支持灵活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合作。国外合作单位应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下外方合作单位(留学单位)不得超过8家;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二)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根据双方协议我校在项目执行期内选派师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访学,一般每年不少于3人。
(三)创新项目鼓励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须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项目申报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参见附件4),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国合处邮箱。邮件与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2027创新项目申报+学院名称+联络人姓名+联络人手机号”。
(二)9月23日(周三)16:00前,学院完成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并向国合处报送学院推荐函(附件5)。
(三)经学校研究决定且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2027年度推荐申报创新项目。
(四)10月1-20日,项目申报者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后,学校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6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二)2027年获批项目执行期为2027–2029年。获批项目执行期内,选派专业范围、年度选派规模、学费资助额度(如有)不予调整。其余立项信息(包括选派类别、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等)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执行中项目管理
1. 项目须在执行期进行年度总结,执行三年期满时进行全面总结,通过信息平台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2. 执行中项目年度执行率(年度录取人数与年度选派规模的百分比)不得低于50%。未达到执行率要求的项目,须提交整改方案,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执行。
3. 如未按要求执行项目或执行期内出现严重问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暂停或终止项目实施(根据附件1第六章相关规定)。
4. 对于执行期为2024–2026年度的项目:
(1)整体执行率低于50%的,到期后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2)整体执行率等于或高于50%的,到期后可申请继续执行。
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续期申报,可对原项目立项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项目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四)我校创新项目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于2026年8-9月举办2027年创新项目申报说明会,对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并对项目申报进行初步指导。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有意愿参与说明会的团队代表/联络人,请于8月19日(周三)22:00前填写问卷星(https://v.wjx.cn/vm/e73dS0V.aspx)上报参会意愿。
(二)其他未尽事项根据通知附件相关要求执行。
(三)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邮箱:liximei@cmu.edu.cn
附件: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2027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3. 中国医科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 2027年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申报项目用)
5. 项目推荐函模板
6. 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申报项目用)
7. 2027年创新项目申报流程
8. 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9. 系统操作指南(申报项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