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人员申报每年度分三次开展,2026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第一批为3月1日-11日14时;第二批为6月1日-11日14时;第三批为9月1日-11日14时。现启动2026年创新项目第三批人员选拔通知,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选报。
一、选派计划
(一)我校项目选派渠道信息
渠道名称 |
留学单位 |
剩余名额 |
可选择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
选派 专业大类 |
中英肿瘤精准治疗与医学数据科学 交叉研究项目 |
英国 伦敦大学国王学院 |
2人 |
l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l 访问学者(3–12个月); l 博士后(6–24个月) |
临床医学 |
(二)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 (单位:外币/人/月) 仅供参考,具体以录取后资助文件为准 |
国别 |
币种 |
高级研究学者 |
访问学者 |
博士后 |
英国(一类地区) |
英镑 |
1600 |
1350 |
1350 |
(三)第三批申请人应根据此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录取结果于2026年10月底前公布。被录取人员应于留学资格到期(2027年12月31日到期)前派出。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学校相关办法与项目指南的要求(附件1-3)。
(二)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 博士后: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在职人员所从事专业)应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大类保持一致。
(四)申请人在网报时,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附件2,P6-8)。如项目负责人同意推荐,创新项目允许在申请阶段尚未获得正式邀请信与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申报(使用学校开具的说明进行CSC网上报名)。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一)8月7日前,有意向申报人员需自行联络项目负责人(信息见“五、联系方式”)。确认获得项目负责人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应按照附件4准备申请材料。需要项目负责人协助获得邀请信的申请人,应提前与项目负责人说明相关情况。
(二)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参见附件4),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国合处邮箱。
(三)学院完成申请人及其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8月26日(周三)16:00前,学院报送《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6)excel+盖章pdf;9月2日(周三)16:00前,报送学院推荐函与附件8电子版。
(四)9月4日(周五)14:00前,学院推荐人选完成CSC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报名,提交后下载《研究生类申请表》(插入签名、日期),连同附件4中其他材料电子版终版发送至国合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国合处。
(五)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资格和材料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须及时下载本人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申请时未获得正式邀请信与外语合格证明的,须在获得符合要求的邀请信和语言证明后在CSC信息平台补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才能派出。
(二)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三)我校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附件3-1、3-2执行。留学人员所在学院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创新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统筹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动态跟踪并全面掌握留学人员在外的访学情况,并根据要求每年对项目进行总结、项目到期前对项目进行执行期内全面总结。学院与项目负责人应动态跟踪了解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学业及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加强管理,如发现相关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我校推荐的创新项目留学人员在公派留学期间须与依托的创新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同步向负责人与学院报送本人在CSC信息平台内定期提交的《研修报告》。
(四)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学院应监督留学人员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回国信息登记。
(五)学校将对国家公派归国人员在外留学效益进行长期跟踪,归国人员须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情况。
(六)有关项目未尽事宜,根据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中英肿瘤”项目:李薛鑫,xuexinlab@163.com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电话:024-31939094-8002,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三)人事处:何老师,电话:024-31939638
附件:
1.中国医科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026年创新项目指南
3-1.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3-2.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4.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高研、访学、博后
5.学院推荐材料及说明(申请人所在学院用)
6.人员推荐汇总表
7.知情同意书
8.校内申请表-高研、访学、博后
9.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10.中国医科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项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