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詹姆斯库克大学、埃迪斯科文大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加拿大(圭尔夫大学、西门菲莎大学、滑铁卢大学、萨斯喀彻温大学、渥太华大学、戴尔豪西大学、曼尼托巴大学、纽芬兰纪念大学、拉瓦尔大学、康考迪亚大学、女王大学、里贾纳大学、维多利亚大学、蒙特利尔大学)等19所学校的合作奖学金项目将采取“申请人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奖学金资格,再向外方合作高校申请入学资格”的方式执行。现启动人员遴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符合项目指南与学校相关办法要求的我校在职人员或在读研究生(附件1-3)。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参见附件4),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国合处邮箱。
(二)学院完成申请人及其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向学校国合处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
8月26日(周三)16:00前,学院报送《人员推荐汇总表》(附件6)excel+盖章pdf;9月2日(周三)16:00前,报送学院推荐函与附件8电子版。
(三)9月4日(周五)14:00前,学院推荐人选完成CSC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报名,提交后下载《研究生类申请表》(插入签名、日期),连同附件4中其他材料电子版终版发送至国合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国合处。
(四)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五)申请人需同时自行联系外方,熟悉其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校方申请材料;部分大学要求申请CSC前先获得入学资格。详情参见具体项目指南(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奖学金资格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11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被录取人员须及时下载本人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候选人需同时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外方申请流程,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以校方官网通知为准。
录取结果公布后,各外方学校陆续确定校方录取人员。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中外双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录取人员应于2027年12月底前派出。
(二)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三)我校出国留学人员派出与管理按附件3执行。学院应承担主体责任,统筹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加强目标、过程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动态掌握留学人员访学情况,跟踪留学人员学业及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留学人员公派期间须与所在学院保持联系,同步报送CSC信息平台上定期提交的《研修报告》。
(四)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学院应监督留学人员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回国信息登记。
(五)学校将对国家公派归国人员在外留学效益进行长期跟踪,归国人员须根据要求向所在学院报送相关情况。
(六)未尽事宜根据通知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人事处:何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附件:1.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2. 各项目指南
3-1.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3-2. 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
4. 申请材料清单与准备说明(申请人使用)
5. 学院推荐材料及说明
6. 人员推荐汇总表
7. 知情同意书
8. 校内申请表(研究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