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启动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5:35:43       点击数:

各院、部、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办法》(医大校发〔2022〕211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是以优化岗位结构、构建合理人才梯队为原则,以工作业绩为导向,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能动性,为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夯实基础。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医德高尚,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

(三)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团结协作,有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四)身体健康,业务水平高,能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三、业绩条件

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现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且基本条件符合辽宁省二级专业技 术岗位晋升要求标准。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四级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及以上,且符合当年聘任正高级职称基本业绩条件。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聘用,分直接聘用和评选聘用两种方式。

1.直聘条件

在完成岗位基本工作的基础上,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5年,且符合辽宁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条件者可以直接聘任。

2.选聘条件

聘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5年,且满足当年本系列正高级职 称晋升基本业绩条件。

五级或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申报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申报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 以上,且均须符合当年本系列副高级职称晋升基本业绩条件。

(四)八级或九级专业技术岗位

申报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九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 以上、申报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聘任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 以上,且均须符合当年本系列中级职称晋升业绩条件。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任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及以上,且符合当年本系列 中级职称晋升业绩条件。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填写申报表格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均需填写《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

  (二)提供业绩材料

所有业绩材料应为任现职后至2023831日之间。同时提供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附件3),材料应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业绩佐证材料。

  (三)组织评定

    职级晋升采取客观业绩与主观评价相结合评价方式,综合业 绩占80%,综合评价占20%。评审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岗位申报人向各高级职称评审分委员会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和九级岗位申报人向各学院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等级晋升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和评议:

   1晋升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和六级岗位:各高级职 称评审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申报人的资格审核、组织评议,通过 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专业技术二级通过人员提交学校人事处评 议后,报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和六级岗位通过人员,直接提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 审通过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晋升专业技术八级和九级岗位:各学院及校直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申报人的资格审核,并组织评议。校部地区评议通过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学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临床学院评议通过人员公示 7个工作日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五、有关安排

申报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及辅导员、组织员、校党政管理机构的非评审权学科人员请于20231025日前将《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电子版Excel版及添加本人手写签名的PDF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2)的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以及个人业绩佐证材料(附件3,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申请调整岗位等级”)的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

各学院请于20231025前完成评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00984


附件:

1.中国医科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人员情况统计表》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

3.个人业绩佐证材料

4.辽宁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