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我校人力资源结构,为一流大学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国医科大学“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为满足教学、科研、医疗一线用人需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严守标准,择优选拔,规范运作的原则;
(三)坚持优化结构、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
二、岗位说明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我校自2016年起,对工作人员全面实施自主招聘。学校与获聘人员订立聘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薪酬福利、晋升渠道,日常管理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除岗位特殊说明外,应聘者为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外学位者毕业年份不受应届条件限制,博士后人员按照出站年份参与应聘。2017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应聘。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合格人员,可按规定聘用,博士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可延至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博士应聘者优先;
(五)应聘者的英语水平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425分;
2.雅思≥5.5分;
3.托福≥85分;
4.PET5合格;
5.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获得学位;
(六)符合具体岗位的其他要求。
四、应聘流程
(一)网申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中国医科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页(http://career.cmu.edu.cn/)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报名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在资格审核结束后发布,详见后续通知。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入选名单在中国医科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订立聘用合同
学校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
咨询电话:024-319009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2017年中国医科大学自主招聘计划信息表
中国医科大学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