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自查整改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7 09:05:5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已于2015年5月启动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申报及管理备案工作,统一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集中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辽组明字【2016】111号)文件要求,学校近期对部分二级部门的证件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的问题:如某些部门存在登记备案人员应备未备或信息更新、撤销备案等不及时;证件收缴不及时;出入境登记工作不严格等。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现组织全校二级学院对备案人员信息进行更新整理备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私出国(境)证件范围

因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二、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各二级学院被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由学校组织部登记备案的处级领导干部及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证件管理要求

被聘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件由学校各二级单位相应职能部门集中管理,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填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见附件)。表中信息必须由本人对照原件认真填写,不得有误。符合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无因私出国(境)证件者,也需要填写此表,在“因私出国(境)证件号”栏填写“无”。

2.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3月3日前,将审核填报的《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报送人事处1505室。并同时将与纸质版校对完全一致的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ytliu@cmu.edu.cn

3.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3月10日前完善备案人员证件集中管理工作。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此项工作任务重,信息量大,请各级单位和机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上述工作。

联系人:刘禹彤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附件: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

人事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