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表彰外国专家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外国专家“辽宁友谊奖”和“外国专家荣誉奖”的通知》(辽政发〔2002〕58号)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辽宁省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4〕42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辽宁友谊奖”每三年评选一次。现将今年“辽宁友谊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校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二、申报条件
未曾获得过“辽宁友谊奖”的外国专家,详见《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58号)。
三、申报材料
(一)候选外国专家于2017年5月8日前,将《辽宁友谊奖申请表》(见附件)、外国专家护照和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cmursc@cm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505。
(二)所报材料要详实可靠。候选外国专家的成绩和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字数要求500字左右,如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迹,可另附资料。
联系人:赵昕 吴雨诺
电 话:024-31939638
附件:
1.辽宁友谊奖申请表
2.《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7〕58号)
人事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