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2017年上半年学校公派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14:01:27       点击数:

各院、部、处:

       根据我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资国际化进程,把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人员精干、相对稳定、富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组织开展在职职工2017年上半年出国访学研修申报工作。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中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医大人发〔2015〕1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上半年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申报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发展需要,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出国研修,原则上每年统一组织开展两次公派留学人选选拔申报工作(每年4月及9月)。在统一申报时间以外,校部地区拟出国人员经二级单位批准同意后可随时向学校申报,各临床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学校申报拟派出人选。

(二)选派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集体组织观念,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

(三)各单位需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根据学科建设需求、有计划、择优开展派出工作。

(四)在国(境)外留学半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一般履行服务期两年以上可再次申请出国(境)。

(五)公派留学的批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攻读学位者原则上不超过学制时间。资助经费为每月1000美元,期限根据项目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12月。

(六)选拔流程按照本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审核选拔、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七)延期需经二级单位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其他出国相关事宜按学校文件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将材料报送至各二级单位(临床学院人力资源部),再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审核选拔后汇总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前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

          2.2017年学校公派留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四)申报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505室

(五)联系人:刘禹彤  联系电话:024-34939638

 

附件:

       1.中国医科大学在职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2017年学校公派留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