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2018年《安全责任状》的签署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26日(周二)8:30至16:30到公安处领取《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请分管校领导签字。签字后将2份《安全责任状》返还公安处。《安全责任状》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后将返还各院、部、处一份(时间另行通知),另一份学校留存。
责任状领取、返还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一楼107室 公安处综合科
联系人:刘洋 024-31939179 18900910451
附件:需签署2018年《安全责任状》单位、部门名单
公安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