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 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此文件及相关文件发给你们,涉及我校的相关政策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落实。
附件:
1. 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 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高地的意见》
3.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4.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人事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