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地区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鉴于法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全员安全培训,培训活动采取职工本人持胸卡签到的方式督促学习。对于因个人原因到课率不高、学习态度不端正的人员和单位,学校安委办将视情通报,并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具体培训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5月21日至5月23日,每天上午9:00-10:00,下午14:00-15:00,共三天;
二、培训地点:科学艺术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范围:校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体教职员工(具体部门为附件中所列);
四、培训内容: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2、各岗位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联系人:宋暖 13322443982 张涛 15382083998
附件:2018年度校部地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日程安排
人事处 公安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