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20:18:04       点击数:


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启动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创新项目依托各项目单位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派。

(一)项目申请及实施模式: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二)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三)创新项目资助内容: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前沿学科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我校可申报2023年度创新项目特色高校专项,限报1项。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围绕学科建设,服务学校发展,体现行业需求;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二)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三)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一定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四)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请单位应于916(周五)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liximei@cmu.edu.cn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

1. 《项目申请书》(附件3

2. 项目各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

3. 项目学费明细(仅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

4. 项目经费配套说明(非必须提交)

5.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二)学校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1项拟推荐项目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2023年度申报项目。

(三)2022101-20日,确定申报项目单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31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由项目单位承担获批项目执行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

(三)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四)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执行中项目管理

)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2年为101-20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2年为101-2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对执行期为2020-2022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对于截至2022731日前未有人员录取的项目,终止项目实施,并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2.对于执行率过低的项目(截至20227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的30%),可进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员申报,但不得申请继续执行。

3.对于执行较好的项目,可进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员申报,并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办法、申请书、申请材料及说明等详见附件。

国际事务部联系人:李希梅、白雪莹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报送邮箱:liximei@cmu.edu.cn

附件:

1. 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docx

2. 2023年项目申报流程.docx 

3. 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供单位内部项目选拔和申报准备用).docx 

4. 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docx 

5. 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docx




国际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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