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知

关于转发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20:20:3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hkxshzyhome.lnsgdb.com.cn/web/shkxshzyhome/shkxtzgg/2022/08/15/413730753612877930.shtml)要求,现就做好我校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第四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机构和评选名额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评审工作由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评委会组织实施,评选名额为5人。

二、评奖对象和参评条件

1.评奖对象:凡户籍或工作在辽宁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符合参评条件,均可由其所在单位推荐。

2.参评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服务,长期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国家级课题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课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2部及以上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译著或编著;在中文核心、CSSCI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已获过本奖项人员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参评人提供参评资格证明及个人最具代表性的5个学术成果参评,不得多报或者漏报。填写《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参评人所在二级学院出具推荐和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办。

3.评审办初审通过后,推荐单位负责对被推荐人征求公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4.学院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97日。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楼121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wang@cmu.edu.cn

联系电话:024-31939077


附件: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表.doc 

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推荐汇总表.xls 

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参评人选填表及提供佐证材料说明.doc

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权威报刊名录.doc

5.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报送材料明细.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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