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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基础医学院教师王健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4-13 10:43     (点击: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全校教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坚决刹住酒驾醉驾不正之风,现将我校基础医学院教师王健酒驾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如下:

2017年4月28日0时许,我校基础医学院病理教研室教师王健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北三马路时,被在此进行检查的交警截停并移送公安机关,经鉴定,王健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9月12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王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王健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三级,由专业技术10级降至13级。

王健醉驾案件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思想麻痹、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由破“纪”发展到破“法”,从量变达到质变,最后付出沉重的代价。身为共产党员、人民教师更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工作岗位、珍惜自由、珍惜家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法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教职工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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