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教师网络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任课资格
第一条 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授课教师为学校任课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授课能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二条 授课教师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第三条 一门课程由两名及以上教师讲授时,必须确定课程负责人,对本门课程提出统一要求,并负责监督本课程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 教学工作
第四条 教学内容
教师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指导、毕业设计指导、答疑辅导等各环节。
第五条 制定教学大纲
任课教师应认真研究培养方案,精心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和要求、课程的讲授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学时分配与进度计划、教学环节安排、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等。
第六条 教材
教材选用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教材。
第七条 课前准备
教师应做好备课工作,用规定的PPT模板制作教学课件,与时俱进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手段丰富教学教案。
第八条 教学方式
网络教育教学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学主要形式有网络视频课程教学、网络直播互动教学、面授教学等。教师应根据学院教学统一安排完成各类教学任务。
第九条 课程思政建设
教师不仅要讲授知识,还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人文素养和专业知识教育紧密结合。
第十条 注重形成性评价
各教研室负责教师应重视形成性评价对教学的促进和反馈作用,加强形成性评价的研究,探索灵活便利的实施方式,能较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并及时反馈给学生。
第三章 答疑和指导
第十一条 答疑和指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部分,教师应按时登陆学院平台完成答疑和指导工作。对于学生提问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教师要专门记载,通过网络直播互动教学、面授教学集中讲解。
第四章 实践教学
第十二条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手段,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教师要根据实践教学各环节相关要求完成对学生实践的指导、答疑、考核等工作。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是评定学生学习情况和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每门课程必须经过考核这一环节。教师要根据考核体系的要求,完成命题、评阅及考试成绩分析等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医科大学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