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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产业处信访接待制度

2019-10-14 10:20  

一、责任单位

    校办产业处

二、责任人

    校办产业处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办公室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登记群众来信来访,为商户提供相关材料,接收、记录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来信来访材料。

   2、督促检查相关科室的来访事件办理情况。

   3、向交办单位或信访人及时反馈来访事件的办理结果。

   4、负责信访材料的归档立卷及保管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办公室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后,应填写《信访事件呈阅单》连同来信原件或来访、来电记录一并呈报办公室领导批阅;

   2、办公室领导根据信访内容指定信访事件办理科室或承办人;

   3、办公室将经主任签署意见的信访材料转交相关科室或承办人办理;

   4、承办科室或承办人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核实材料;

   5、相关部门按办文程序对信访核实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6、领导审定签发信访事件核实结果文书;

   7、将信访事件核实结果文书送达交办单位或信访人。

五、保障措施

   1、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①领导接待日确定为每周星期五上午;

   ②在每个接待日的前一天,办公室要落实好接待来访群众的领导,如原安排的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应及时协调其他领导到现场替班;

   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要做好接待记录,存档备查;

   ④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既要认真热情接待,又要负责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到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⑤建立接待日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

   2、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

   ①办公室应经常对承办科室的来访事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②责任处长至少每季度要牵头对本部门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自觉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将信访材料转至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个人,也不得将信访内容泄露给他人或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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