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自主采购工作规范
(2024年4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政府采购内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现就我校自主采购工作制定如下规范:
一、适用范围
已经通过《中国医科大学预算内采购项目申请表》审批同意、且预算超过(含)5万元但未达到30万元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需求部门可在招标采购处指导下,按本规范申请自主采购:
1.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必须采购,但时间紧急按照正常招标采购流程无法实现的项目;
2.必须从单一供应商处采购,无法实现面向社会面公开竞争的项目;
3.保密项目,无法实现面向社会面公开竞争的项目;
4.防疫等不可抗力原因,执行国家、政府、学校下发的文件要求的项目;
5.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项目。
二、工作流程
1.申请及审批
需求部门在《中国医科大学预算内采购项目申请表》完成审批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OA系统填写《中国医科大学预算内采购项目自主采购申请单》,说明自主采购的理由。招标采购处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需求部门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批。申请审批通过后,招标采购处将指派采购专员负责指导需求部门实施后续采购工作。
2.实施采购
需求部门作为自主采购工作的主体,在自主采购申请获得批准后10日内,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采购全过程,并对采购项目负责。自主采购包括货物类自主采购、服务类自主采购、工程类自主采购,需求部门根据项目所属品类选择对应采购模板(每类模版对应各自附件1-7)执行采购,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向本项目的潜在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函(邀请函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1),并确认至少3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
(2)为本项目组建采购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应为需求部门内部(或校内)科级(或副高级)以上,3人(含3人)以上单数。
(3)在邀请函规定的指定时间,收取所有已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2),由评审小组进行封闭式集中评审。
(4)评审小组在所有能够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并当场填写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3)。
(5)当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4),双方各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5-1、5-2)。
(6)评审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套采购材料纸质版及资料交接清单电子版、合同初稿电子版交给招标采购处采购专员。(全套采购材料按照第5项资料存档内容提供,资料交接清单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6,合同格式详见对应模板附件7)
(7)市场只有一家指定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单一来源)的特殊采购项目,需求部门可在自主采购申请中予以说明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得批准,可仅向唯一指定供应商发出邀请函,但仍需履行上述评审程序。
3.合同签订
招标采购处负责合同的修订、会签及签订工作。
4.履约验收及付款
需求部门根据《合同》、《响应文件》、《采购邀请函》内容负责监督项目履约验收及付款工作。
5.资料存档
招标采购处负责资料存档工作。自主采购项目存档材料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预算内采购项目申请表》1份、《中国医科大学预算内采购项目自主采购申请单》1份、《采购邀请函》1份、参与采购活动的全体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原件各1份、《评审意见表》原件1份、《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安全生产承诺书》(采购人)1份、《安全生产承诺书》(成交供应商)1份、《合同》1份。
三、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以上内容随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请校内各需求部门密切关注。
招标采购处
2024年4月12日
模板1 货物类自主采购模板
模板2 服务类自主采购模板
模板3 工程类自主采购模板